呼和浩特市依法打击信访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5-08-19 09:53 浏览次数: 来源:呼和浩特阳光信访
和林县居民项某某通过信访途径多次反映其与承包商的合同纠纷问题,按照信访法治化的要求,其诉求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属地行政部门对其进行了明确告知和政策解释,但其仍拒不接受引导,反复信访施压,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工作秩序。2025年6月1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和林县公安局依法对项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必须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逐级、有序、文明、理性表达正当诉求,切实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无理上访以及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扰序滋事等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