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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信访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28 信访热线:0471-2391555
信访人刘某某,在其反映问题属地积极推动解决的过程中,仍不顾工作人员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频繁越级上访,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2024年7月9日,赛罕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必须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逐级、有序、文明、理性表达正当诉求,切实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无理上访以及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扰序滋事等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