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用户使用Command+S保存)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信访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28 信访热线:0471-2391555
玉泉区小黑河镇辖区居民刘某某,在其信访诉求已有明确答复的前提下,未按照《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提出复查申请,仍以同一事由越级上访,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工作秩序和信访秩序。7月12日,玉泉区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对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信访是国家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公民必须遵守《信访工作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逐级、有序、文明、理性表达正当诉求,切实维护信访秩序法治化。无理上访以及任何形式的非访、缠访、闹访、扰序滋事等违法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